随着国办发〔2026〕4 号文正式落地,我国电力市场建设迈入全新阶段,电力交易从以往封闭的 “地方局域网” 模式,全面转向全国统一大循环,电价机制迎来颠覆性重构,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筑牢市场化根基中国政府网。
此次改革的核心是打破传统定价模式,让电价真实反映电力供需与新能源价值。政策明确取消固定峰谷分时电价,电价由现货市场实时供需、中长期交易合同共同决定,精准匹配风光等新能源发电的波动性,推动绿电价值市场化兑现。同时全面推行容量电价,对煤电、储能、抽水蓄能等调节性电源统一补偿调峰能力,实现 “同工同酬”,稳定调峰电源收益,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。南方区域率先开展节点电价试点,推动光伏电量 100% 入市,以地理位置引导新能源就近消纳,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。
在市场格局上,全国一体化建设持续深化,逐步破除省间壁垒,实现电力市场主体一地注册、全国交易,推动电力资源跨区域高效配置。按照改革目标,2030 年市场化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将达 70%,现货市场全面正式运行,电力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升。
此次电力市场化改革,既是能源转型的关键举措,也将重塑电力产业生态,为新能源规模化发展、储能产业扩容、全国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强劲动力,助力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推进。